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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发区互联互通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5〕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开发区互联互通配套设施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青洋北路以西、河海东路以北、黄河路以东、龙汇路两侧、龙汇路以西与东支河南侧等。总用地面积为100816平方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面积58655平方米,利用原有土地面积42161平方米。
(一)河海东路北侧、黄河路东侧、黄河路与龙汇路转角、龙汇路以西与东支河南侧,面积35551平方米,通过土地划拨取得。
(二)龙汇路南侧西段、龙汇路导流岛、河海东路以北与泵站南侧,面积23104平方米,通过土地划拨取得。
(三)龙汇路北侧、龙汇路南侧东段、青洋北路西侧及立交路口,面积42161平方米,利用原有土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完成环境整治工程,完善停车、给排水、亮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其中:
(一)土方工程。实施土方工程19750立方米,平整场地54655平方米。
(二)配套场地建设工程。新建铺装6718平方米、沥青道路1810平方米、花坛65米、栏杆挡墙228米、候车亭2座、景观亭1座。
(三)停车场工程。新建停车场13525平方米,含机动车场11755平方米,大巴停车位18个,机动车停车位310个,非机动车停车场1770平方米,并配套充电站建设。
(四)环境整治工程:新建绿化36602平方米、环境整治42161平方米等。
(五)其他工程。实施照明、给排水及配套城市家具等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949.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3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6.79万元,基本预备费449.9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列支。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第一次调整的通知》(常天住建〔2024〕133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实施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应依法招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503-320402-04-01-99720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