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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关于天宁区郑陆养老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民〔202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天宁区郑陆养老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民康路以西,焦溪大道以北,焦溪大道3904号,利用原有土地,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对7幢和8幢(郑陆卫生院原综合楼和急诊楼)进行改造。
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7幢和8幢共7541.32平方米建筑进行加固改造,建设集养老、护理、康复、医疗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备相应医疗、护理、检查等专业设备;实施外场工程3500平方米,配套室外健身、消防、供排水等设施。建设为四星级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75张。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503.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7.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54万元,基本预备费183.57万元,建设期利息25.3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第二次调整的通知》(常天住建〔2024〕134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实施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常州市郑陆市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411-320402-04-05-29212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