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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天宁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卫健〔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农业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医疗资源配给,原则同意天宁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20号、华润国际社区90栋、凤凰世纪广场3#楼。项目利用原有土地13978.6平方米,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天宁区人民医院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0643.3平方米。其中本部15415.3平方米、茶山院区4918.0平方米、雕庄院区20310.0平方米。
设置门急诊18402平方米,医技部5147.5平方米,其中影像中心781平方米、手术中心1175.4平方米、其他净化功能房292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2899.1平方米;进行病房改造9677.7平方米,综合提升病房环境,优化设置床位数380张;管理用房约3864.1平方米及附属用房约3552平方米,同步实施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医疗等设备安装工程及外立面翻新工程、室外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2511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61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8.57万元,基本预备费1196.06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关于2024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第二次调整的通知》(常天住建〔2024〕134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405-320402-04-01-91937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