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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宁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政府办统一部署,积极回应、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4年天宁区教育局通过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通过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通过天宁教育、天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内容涉及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进校服务、申报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基本情况公示、民办中小学年检、民办幼儿园年检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天宁区教育局共收到19件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人自行撤回,其余均依法按期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工作,定期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充分保证社会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天宁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天宁区教育信息网、天宁教育、天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2024年就教育的热点问题,如幼升小、小升初等举办现场招生咨询服务活动,利用12345等渠道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和机制。
5.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1名同志专门负责,同时安排另外1名同志专门负责网站管理。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按照“谁报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严把整改关,及时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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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天宁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专业性、群众参与度、公开实效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强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工作水平。另外还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信息发布,从群众的信息需求点和兴趣点出发制作形式多样、简明清晰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