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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宁区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和保障内容,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落到实处。
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概况3条、政策法规2条、通知公告15条、计划总结2条、部门动态(三农服务)63条、开放数据9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未收到针对本部门事务的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编制了《天宁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和保障内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稳步推进。2025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度区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其中兼职人员为3人。
监督保障方面,拟定了《天宁区农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天宁区农业局信息公开送交制度》《天宁区农业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天宁区农业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规范开展。202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有关的申诉案和举报投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公众互动程度不足。2.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度还不够。
改进措施:1.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农业、农村、水利信息的知晓率;同时,树立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理念,进一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2.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公开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保证公开渠道的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1件,从办理情况来看,已办成或基本办成的1件;三年内基本可以解决或已制定解决措施的1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