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将天宁区近期查处的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如下:
案例1 2024年10月21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千溢机电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车间靠西墙处1台车床正对通道,但未安装挡屑板。针对千溢机电涉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1.2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2 2024年11月22日,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誊仁机械检查时发现:员工赵帅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作业。针对誊仁机械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1.8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3 2024年11月22日,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誊仁机械检查时发现:誊仁机械制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潘小玲未有效实施上述制度和操作规程,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誊仁机械主要负责人潘小玲涉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作出1.8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4 2024年12月25日,常州市天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至友机械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员工李丽从事焊接作业,但其未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针对至友机械涉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1.8万元行政处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