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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秉持依法依规、透明公开、迅速响应、服务为民的工作方针,全面且深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郑陆镇主动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数量为0,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0;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18篇,分别为:机构概况3篇,信息公开指南2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政府工作报告类文件2篇,“三农”政策贯彻类信息3篇,通知公告类信息4篇,土地管理和征收类信息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郑陆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区政府协办6件,所有办件均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从信息的时效性、覆盖范围及内容质量上实现全方位的有效监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郑陆镇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各类信息306条,统计信息12条,通知公告145条,工作要闻62条,政务公开7条,动态新闻80条;在“大美郑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9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郑陆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与规范性,定期向上级汇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发件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上半年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6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流程与标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设定明确的信息更新周期和紧急信息响应机制,确保关键信息能够迅速、准确地传达给公众。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完善各类信息的公开流程和标准,确保政务公开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2024年郑陆镇共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35件,协办市政协提案3件,区政协提案2件,主办区政协提案3件,委员评议办理满意率达1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