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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苏财社〔2024〕100号)81万元已下达。
《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苏财社〔2025〕60号)1.5万元已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截至2025年12月,天宁区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61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共6个站点,每个站点10万元。1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全年共资助3人。
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资金2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援助服务。
投入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资金1.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分配科学性,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资金下达及时性,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资金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资金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本年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按要求进行资金下达,基本完成总体绩效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5年,6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服务人次13075人次,超过绩效要求不少于7100人次。孤儿助学3人,完成数量要求。
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1次,培训人数713人。
(2)时效指标:收到资金文件后向街道财政下达资金时间于30日内完成。
2、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度补助资金实际执行中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万元)
2.孤儿助学按政策文件要求对符合发放对象进行资金发放。
指标
出
指
标
精神障碍
社区康复
服务次数
(人次)
后向本行政
区域县级以下
财政部门下达
资金时间
益
满意度指标
助学项目
资助的孤儿
满意度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