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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胡小虎、刘芹、张志燕、王磊、史玉萍、曹小萍、陆华荣、彭红英、蒋伟安、陆文萍、李岩珠、冯洪林、周桂芳、王雪媛、俞桂宝、高红英、王永辉、黄正道、朱秀芳、范国良、吴向敏、汪玉方、秦晓、周腊妹、张伟、周玲凤、蒋美琴、王玉林、马静亚、张雨华、吴华圣、恽新、张泉大、邵春妹、杨全珍、倪文佩、顾孟湖、苟晓君共38人符合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8月31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