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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以下2家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法人姓名
机构地址
备注
常州天宁祥福爱心护理院
PDY60430732040217A7101
马明星
常州市天宁区工舍路工人新村南63幢
主动申请
常州天宁同泰爱心护理院
PDY10032832040217A7101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杨家村1号
特此公示。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