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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集体研究同意,确定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等12个集体为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周平等13名同志为常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天宁区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19-69660807
地址:常州市科技促进中心1507室
邮编:213017
常州市天宁区人社局
2025年7月8日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集体名单
市场秩序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常州市天宁区数据局
法治建设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商会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政务便企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
工改增效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中心所
涉外服务
中欧(常州)检验检测认证国际合作产业园
深化改革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办公室
政策保障
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政企社协同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商会
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周 平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科长
沈 婷(女) 常州市天宁区新闻中心主任
眭晨璐(女) 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天宁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尹辰阳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四级监察官
裴一杰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维稳指导)科科长
吴小庆 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合伙人会议主席
沈 鹏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金辰 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主任
陈 伟 常州市天宁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工程科科长
张 轶 常州市天宁区委研究室副主任
潘黎晨(女) 常州市天宁区数据局行政审批科(企业服务中心)副科长
章仕杰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侨办主任、侨联主席
张丹青(女) 常州市天宁区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招商二科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