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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王超、阙从亚、周捷、牟建忠、叶花、李黎、张滨、周国和、胡亚娟、艾小萍、陈美发、龚为佳、陈浩强、李盛和、薛赞东、朱瑞华、潘存莉、姚年宏、王建霖、贾利平、徐法良、刘荣祥、是文玲、丁玉芳、钱春华、沈银甫、高来凤、刘德训、周玉芹、韩国兴、沈亚英、李香头、虞杰、王华琴、刘惕、陈小奕、冯莉萍、沈国平、董基林、裴金华共40人符合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5月27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