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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以下2家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
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法人姓名
机构地址
备注
常州鼎武门诊部
PDY60375032040219D1102
顾鼎武
常州市天宁区唐家湾路8-2号、8-3号
主动申请
常州润和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MA27E186632040217D1302
王小燕
常州市天宁区新城逸境园27、2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天卫监罚字[2025]第B009号)
特此公示。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