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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鸿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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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梅国平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光华路198号月星大厦七楼
因你单位在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存在违法行为,本局于2024年6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单位罚款15000元,并于2024年6月27日依法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天人社察罚字〔2024〕第2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
1.你单位按照《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天人社察罚字〔2024〕第21号)规定,缴纳罚款15000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金额为15000元,共计30000元。
2.你单位将上述罚款缴到常州市天宁区政府非税收入专户,账号:3204010101211000001690(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
请你单位自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催告书十日内向我局书面或口头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权利。
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址:中吴大道1287号
联系人:陈阳 联系电话:0519-86658709 邮编:213000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