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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常州市部分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编办函〔2024〕16号)、《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收回常州市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苏司函〔2025〕5号)、《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关于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常编办函〔2024〕1号)、《常州市司法局关于收回有关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的函》(常司发〔2025〕4号)以及《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各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常天委〔2025〕4号),《天宁区郑陆镇收回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和《天宁区收回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赋权事项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保留的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和《常州市天宁区各街道保留的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布。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天政办〔2025〕1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