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沈月芬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戴留春、管黎芳、吴新峰、黄新江、王留洪出席会议,区法院院长康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和区统计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统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统计职能部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统计法》的政治要求和核心要义,推动统计工作服务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会议指出,当前《统计法》在我区贯彻施行还存在基层统计队伍力量还不够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对统计执法检查认识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会议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法律学习和宣传,增强法律贯彻执行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统筹兼顾,把握好法律贯彻实施和统计业务工作两个维度,有力服务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配强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配基层统计人员,全面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任命部分人民陪审员的情况说明,决定将上述任命事项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推行街道议政代表问政制的意见(试行)》,决定会后作适当修改后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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