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副主任戴留春、吴新峰,党组成员黄新江、王留洪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方力,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云波,区人民法院院长康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鑫列席会议。会议由吴新峰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郑陆镇权责清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天宁区关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始终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我区太湖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会议指出,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产业转型发展依然任重道远、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亟须补齐、个别领域环境治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会议建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抓好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实施《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域开展溯源治理,持续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条例》落实落细。
会议以书面形式听取了《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个别市、区人大代表及个别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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