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法院提名,经2024年10月31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任命王巍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匡军波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兰陵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娜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