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仲雯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