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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宁区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做好依法分类处理,强化初次事项化解,加强监督问责机制,畅通法治信访渠道,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分类研判预警,依法分类处理
坚持源头治本,切实把好信访事项受理关口,依法依规做好“分”和“办”。厘清信访程序与其他法定程序的受理范围,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常态化实行研判工作,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体系,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二、多方联动处理,保障问题化解
坚持循法而治,依法落实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责任,及时推动就地化解信访问题。案件的事权处理单位一把手作为化解责任单位负责人,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落实好属地日常人文关心照顾工作,信访局工作人员逐一挂钩联系各个案件,作为日常跟踪工作进度、协调处置沟通推进的第三方,帮助推动信访事项加速化解。
三、坚持联督联查,确保问责问效
发挥监督职责,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案件推行“联督问效”机制。以“联”为基础,创新督查方式,联合多部门对问题属地进行督查,实地检查台账资料。以“法”为依据,强化双向规范,探索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信访事项化解全过程。以“治”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既抓工作推进又聚焦从严问责问效。
四、畅通信访渠道,引导依法信访
坚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真正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受理,一揽子解决”的“三个一”工作模式。对于信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信访人,及时进行劝阻、批改或者教育,根据不同情形依法处理,有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树立依法信访良好导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