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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履行保密审查,“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把关,综合科审核三级审查制度,最终准确、规范地公开发布,2023年度全局主动公开信息32件,完成政策解读2次、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意见征集各1次,专题专栏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如公开政务信息时效性还不够强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天宁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