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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后,申请人刘某因不服区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到天宁区司法局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近日,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按照新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向申请人发送《行政复议当面听取意见通知书》,并安排刘某查阅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书和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当面听取刘某的意见。在刘某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之后,工作人员与他沟通案情,从事实认定、案件的适用依据、处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阐释。最终,通过工作人员详细的释法明理,申请人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表示认错认罚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该案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区司法局首例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结的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区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听取申请人意见,仅用了3小时就化解了这起行政争议。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办理,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推进天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