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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287号;邮编:213000;电话:0519-86919331)。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当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街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数xxx条,其中总结计划3条,通知公告66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1条、机构概况更新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办结信访电子信件12封。通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雅质兰陵”发布各类信息数41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5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今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收费情况。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今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4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改进措施为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进行更新完善。
2.公开内容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目前未对街道办理事项过程做到全流程公开。改进措施为加强工作培训指导,对应主动公开事项全部公开,特别是居民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事项,做到应公开经公开。
3.公开形式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是公开形式不够便民快捷。目前,街道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在为民服务中心等对外服务场尚未开通直接公开的渠道。改进措施依托政府网站、“雅质兰陵”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今年,涉及街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6件,街道作为主办单位的建议和提案2件,均已完成。
2.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