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郑陆镇开展农地“非农化”问题专项巡察,并于6月13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集中整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非农化”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形成一一对应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一是深化认识抓整改。镇党委会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相关部署要求,推动全镇上下把“非农化”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召开“非农化”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找症结、从工作上找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发挥好“头雁”关键作用,针对巡察反馈的“运用底线思维应对风险挑战不足”“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到位”等涉及广、推动难、影响大的“硬骨头”,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推动整改。强化推进机制,每月党委会上交流汇报整改推进情况,各项问题整改牵头领导紧盯重点问题、时间节点、整改质量、漏项缺项,坚持责任不落实不过关、措施不到位不过关、成效不明显不过关,加快把“路线图”转变成“施工图”“实景图”。三是注重实效抓整改。坚持对即知即改的问题不含糊、不拖沓,对矛盾突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针对镇村工程建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持续完善规章制度,集中开展专题培训,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截至2024年9月中旬,明确的23项整改任务中,已经整改完成的有20项,取得明显成效的有3项,没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1.关于“用新思想统领工作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不断提高理论素养。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耕地保护”主题开展专题学习2次,6月7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7月14日学习《抓好耕地保护这个系统工程》;6月组织各村书记参加常州市天宁区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培训班;针对专业部门人员,制定每季度学习培训计划,每月2次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相应培训。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8月开展“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到各村发放《耕地保护知识100问》手册;“大美郑陆”微信公众号推出耕地保护专栏,8月份已推送1期《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2.关于“为民情怀根植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镇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建设办、执法和安监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制定每季度学习培训计划,每月2次业务学习,认真做好相应培训。
二是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制度。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3个村(社区),每周对村(社区)调研,收集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将问题分解到人,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闭环。
三是切实发挥“郑能量·法治堂”多元矛盾调解作用,今年以来发现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件,其中化解“三农”矛盾50余件,调解率达96%,人民满意率100%。
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村民发放《耕地保护100问》《林地保护100问》《耕地、林地资源现状规划双控图》等耕地保护宣传手册,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在田林资源密集区树立田林宣传标识牌,将田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公示,并写明片区网格员电话供群众咨询举报。
3.关于“红线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村书记参加常州市天宁区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培训班;开展“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到各村发放《耕地保护知识100问》手册;下发21个村的耕地现状图,把耕地保护纳入镇对村的考核细则,切实提升镇村干部规范用地意识。
二是加强项目用地监管。提前核对所有用地工程地类性质,并加强与中心所沟通,明确项目实施可行性。
4.关于“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完善修订《关于镇村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镇村两级、建设办安排专人跟进在建项目,将在建的工程图纸和合同交予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核对;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针对监理和审计的考核办法,严格把控项目流程监管;召开项目专题会议,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镇规定进行项目变更手续,同时要求监理、审计单位担起监管责任,杜绝不必要的变更。
5.关于“设施运行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一是联合镇、村及第三方公司对郑陆片区所有农村生活污水的运行情况进行排摸,查看设施是否存在故障停运等问题,确保正常运行。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全镇设施出水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邀请区生态环境局对所有出水进行检测,目前,在运行设施出水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三级标准。
二是针对第三方公司制定考核办法,每年进行4次水质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对第三方考核,对抽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扣除管护单位相应费用。
三是结合网格化巡查,将全镇所有设施纳入监管。
6.关于“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会议,邀请常州市水利局河长制相关负责人对河长制工作要求进行详细分析解读。
二是编制河长制工作手册,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任务,推动河长规范履职。通过河长云APP及时关注河长巡河动态。
三是加强河道保洁,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7.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郑陆镇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压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党委会讨论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举措。出台2024年镇对村考核办法,将巡察整改、耕地保护等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8.关于“专责监督错位弱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三转”要求,集中精力聚焦监督专责,督促职能部门发挥条线监督作用。
二是聚焦耕地保护、固体废弃物倾倒占用耕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非农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8次。
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常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区纪委领导、业务骨干来镇授课2次。
9.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作风效能纳入镇综合考核文件,研究干部队伍综合整治提升方案,督促各单位将提振作风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主动担当作为。
二是开展干部履职监督15次,结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细化问责办法,制发值班专项通报2期、作风效能专项通报1期。
三是给予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的2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深入剖析固废处置领域典型问题,以案为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制度完善、岗位职责细化等工作。
10.关于“公款私存个别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7月5日召开全镇21个村村会计警示教育会议,要求各村加强“三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二是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力度,及时关注村审计问题及整改进度,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水平。
11.关于“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违规发放评审费已退回。
二是完善《关于镇村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将村级委托的代理机构纳入镇统一考核,根据考核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制定《甲方评委工作提示函》,明确甲方评委不得收取评审费,对委托参加评审的评委作出具体要求。
12.关于“招标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完善《关于镇村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规定,明确村级项目议标要求,同时要求村级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并报交易管理部门和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备案,镇交易中心加强招标审核。严格合同管理,合同签订由代理机构、建设责任部门、资源交易部门三级审核。
13.关于“施工内容与合同或立项审批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制度的学习,强调工程变更程序,严格执行镇村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二是严把工程材料审核关,落实工程建设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变更的项目,加强复核,对于未做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复核和审计。
14.关于“竣工验收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关于镇村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规定,明确要求项目完工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环节文件资料,第一时间组织职能部门履行验收手续,如无特殊情况,完工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二是加强村级工程的延伸监管,特别是对小型工程的备案。
15.关于“结算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第三方审计考核制度,强化对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二是积极参加上级“以审代训”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深入细致学习培训内容,提升审计业务能力。
三是实时跟踪监管工程施工,严把流程规范性,重点关注变更情况,每个工程项目由审计岗专人负责,陪同第三方审计全过程跟踪陪审,做好实时监督。
16.关于“管理职责尚未厘清。”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通过更新领导分工、梳理权责清单等方式,对“两违”、固废非法倾倒管控等重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对发现非法倾倒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一体化平台上报,并倒查违法行为人,同时每日跟踪倾倒整治情况。
三是通过无人机对工业集中区进行巡飞,增设、改设镇道路摄像头,每日派专人监控值守,对镇区重点路段摄像头进行密切监视,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异常情况。
17.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违建巡查队员巡查范围,对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每日巡查,每周召开例会对巡查发现违建、固废非法倾倒处置情况汇总推进,确保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二是高效监管,遏制增量。通过镇基层治理一体化平台,接收到网格员发现上报的新建、在建、违建信息后,由城管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劝阻当事人停止建设,并及时跟进执法。
三是攻坚整治,消除存量。对辖区范围内企业存量违建进行排查制作底册,坚决减少存量违建数量。
18.关于“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委员会关于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和权责清单,明确领导和各办工作职能,避免推诿扯皮;集中整改期内每月党委会听取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整改情况。
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2024年7月16日下午召开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思想情况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每月召开党政领导班子碰头会,共同协商解决重点难点工作。
19.关于“考核监督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耕地保护纳入镇对村年度综合考核减分项,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是压实“田(林)长制”领导责任,组织相关分管领导、村书记、网格员参加天宁区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培训班,开展“田林保护进万村”宣传活动,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20.关于“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企业建设相关规程,明确企业建设工程事项需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并要求属地村委和职能部门加强监管。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运用底线思维应对风险挑战不足。”问题的整改。
结合报告反馈问题和郑陆实际,修订完善企业建设相关规程,进一步理顺、明确属地村委、建设办、经发办、执法和安监办在前期审核、工程监管、日常巡查等环节中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企业建设行为。
2.关于“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年度变更图斑和全域综合整治逐步整改。
二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镇工作人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组织各村书记参加常州市天宁区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培训班,开展“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发放《耕地保护知识100问》手册。下发21个村的耕地现状图,将耕地变化巡查纳入村(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清单中,严防“非农化”问题回潮反弹。
3.关于“‘抄告’问题处置留有余地。”问题的整改。
与天宁中心所联动,对接了解《抄告单》具体情况,并加强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监管,压紧压实田林长责任,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村定期巡查,同时把耕地变化巡查纳入村(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清单中,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郑陆镇党委将深入贯彻区委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紧盯整改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非农化”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作为检视党性、推动发展、锤炼作风的重要契机,推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改出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对能尽快整改的事项,绝不拖延、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能通过提高工作效率、提前完成的事项,从紧从早组织调度、尽快销号;对确需长期整改达效的,明确节点,定期跟踪,加快推进;对需要从机制运转上完善推进的,突出建章立制、常态长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标本兼治。三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以本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切实扛起“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重大责任,用更宽视野、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巡察整改贯穿到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郑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8731007。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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