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为确保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按照《常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和《2024年常州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镇下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和犬只狂犬病补免工作(以下简称“秋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时间安排
秋防行动自即日开始,10月31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23日。结合本镇畜禽养殖和防控实际,制定秋防行动方案,及时开展疫苗采购。做好防护服及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和防疫经费准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9月24日—10月31日。督促和指导养殖场(户)在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实施免疫,规范做好免疫记录,强化免疫标识使用和管理,规范疫苗使用和免疫操作。
(三)自查阶段。10月底对秋防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标识使用及管理自查,对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免,对免疫标识使用不规范,尤其是生猪耳标未规范加施的,要认真督导养殖场(户)按省、市要求落实到位。按时上报秋防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落实镇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技术指导、防疫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秋防行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组 长:许术易
副组长:周筱杰
组 员:刘建伟 戴宇峰 朱克林 顾春亚 张震宇 潘 健
各村(社区)主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在本次秋防行动中,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防疫监督和指导工作,切实督促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免疫、监测、清洗消毒及生物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村(社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的工作要求,由各村(社区)主任负责,组建工作班子,带领第三方防疫技术人员实施秋防集中防疫行动。第三方常州市天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镇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只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确保秋防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科学免疫。在做好非洲猪瘟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基础上,监督和指导养猪场(户)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及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对小规模、散养畜禽及犬按照要求采取集中行动,组织第三方防疫技术人员,逐场逐户指导或帮助其实施免疫工作,确保除怀孕畜、健康状况异常等情况以外的应免畜禽全部免疫。
(四)规范防疫流程管理。完善和落实畜禽标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测算疫苗等防疫物资需求,按程序采购疫苗耳标等物资;加强物资发放管理,规范领用审核,定期盘点核对库存,确保各类物资有账可查、流向清楚、记录到人;进一步做好免疫记录登记,完善免疫档案。
(五)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开展秋防行动过程中,在做好常规消毒的基础上,结合“三灭四消”行动,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指导做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清洗消毒,做好出入养殖场(户)人员、车辆、物资等的科学管理。加强培训指导,配备必需的生物防护装备,充分做好人员自身防护。
(六)强化督查指导。结合本镇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等疫病防控,组织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兽医工作人员、养殖场(户)等相关环节人员科学防疫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督查指导,确保秋防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以上通知,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散养家禽禽流感防疫和犬只狂犬病补免日程安排表.docx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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