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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移送函(武市监移函字﹝2024﹞073110号)中的线索,我局通过涉案当事人姚伟的住所,电话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为了调查了解当事人的相关情况,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联冰,江玲利 联系电话:0519-69661529,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