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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擦亮“常有优学”教育名片,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教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1.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
2.入园对象。
大班五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四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小班三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实行托幼一体化管理的幼儿园,招收的托班幼儿为二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
3.入园条件。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4.时间安排:
(1)5月26日前各幼儿园将招生通告电子稿发至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邮箱:tnqxqjy@163.com。
(2)5月28日各幼儿园张贴招生通告。
(3)7月6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
(二)小学
1.入学对象。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宁区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1)5月22日至6月26日,通过“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2)5月26日前各小学将入学通告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
(3)5月28日,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
(4)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5)7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
(6)7月13日,按照《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时间节点参加民办小学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7)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三)初中
1.入学对象。天宁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6日前各初中将入学通告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
(2)5月28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3)5月29日至5月31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6月14日,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6)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特需儿童少年入学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我区适龄盲、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我区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光华学校报名。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区小学毕(结)业生。
3.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父母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主城区6个月及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可向居住地附近学校申请就读。根据学校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
(六)港澳台同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同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在常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或根据区域实际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阳光招生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违规招生现象,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程度。
(二)强化控辍保学
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建立健全入学工作台账,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坚持阳光招生
各校要通过互联网方式公布入学通告或招生简章。公办学校的入学通告、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当地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
(四)实行均衡分班
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按照标准班额实行均衡编班,分班时要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任督学、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监督,及时公布分班结果,做到阳光分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招生纪律再学习,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开展全面排查,切实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落实社会监督
各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建立响应机制,畅通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导部门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
(七)强化督查追责
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八)营造健康氛围
各校要通过招生入学指南、现场招生咨询会、新闻媒体等方式,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家长和社会对招生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对不实报道信息及时予以澄清。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660615(幼)、69660650(小),督导室电话:69660627,电子信箱:tnqjywtj@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小学入学指南》。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