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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州市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改项目库管理办法》(常工信投资〔2020〕204号)和《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法(修订)》(常工信投资〔2022〕336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常州市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术改造项目(含“专精特新”技改项目)竣工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竣工项目对象
列入《常州市技术设备投入超亿元技术改造项目库》(含“专精特新”技改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内容,所购置生产性设备及工控软件均已调试安装到位,具备试生产条件,可提交竣工计划。
二、申报竣工计划
企业需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竣工申请,并按序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竣工自评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复印件(无需相关手续的项目须作出说明);
4. 项目购置生产性设备及工控软件发票清单;
5.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设备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或市级以上“专精特新”荣誉资质证明材料;
6. 产品或技术性能指标评价材料(按需提供);
7. 真实性承诺书。
辖市(区)工信部门汇总企业申请后,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符合竣工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报项目竣工审核表,于1月31日前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三、项目竣工考核
市工信局组织召开竣工考核会,听取企业项目实施情况汇报、核对项目前期手续原件、抽查部分生产性设备及工控软件的发票原件及现场到位情况,对通过核查的企业作出竣工考核意见,并列入竣工项目名单。竣工项目数将列入目标任务考核,并在第二年按照《常州市重大项目设备投入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竣工项目实施奖励。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