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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精神和《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344号)、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4〕3号)、市民政局《同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对天宁区域范围内,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文化特征显著的陆路、水路、海路的港口、古渡口、古码头以及水利枢纽、闸坝的地名、往届申报遗漏的重要地名,经综合评估,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各地相关部门意见,遴选出15个地名列入我区地名文化遗产,现予以公布:
一、古渡口、古码头
青龙桥南北双码头、典当行码头、中市桥码头、快船公司码头、白云渡、马山埠、水门桥码头、御码头、东水关、北水关。
二、闸坝
罗武坝、文成坝、黄泥坝、梅垅坝。
三、往届申报遗漏的重要地名
三河口。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分级、申报、评定体系,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切实发挥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积极作用。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常州市天宁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