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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河丰路(舜平路—常焦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4〕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原则同意河丰路(舜平路—常焦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拟建河丰路北起规划舜平路,南至常焦路。总用地面积为23746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丰路,全长712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32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管线工程、附属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34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14.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8.92万元,基本预备费395.39万元。
其中道路、管道(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工程等投资4089.55万元由常州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道费用259.70万元(含给水、燃气、信息管道工程费用10%的预备费)由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本项目拟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实施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411-320402-04-01-4579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