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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批弘信路东侧、新堂北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住建〔2024〕9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弘信路东侧、新堂北路南侧地块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拟建弘汇路西起弘信路,东至亚玛顿西侧现状围墙,总用地面积为2129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市政附属工程等。其中:
(一)道路工程
拟建弘汇路长度131米,一般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
(二)管线工程
1.给水管:球墨铸铁管,管径DN200,管长142米。
2.污水管:球墨铸铁管,管径DN400,管长146米。
3.雨水管: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800,管长134米。
4.供电管:M-PP管,管径6Φ200,管长98米;电缆沟B=1500mm,长度20米;单管总长608米。
5.信息管:PVC-U管,管径6Φ110,管长约121米,单管总长726米。
6.燃气管:PE管,管径Φ160,管长约151米。
(三)附属工程
(1)道路照明:按30米道路两侧设置路灯8盏。
(2)道路绿化:按6米株距两侧设置行道树42株。
(3)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按道路实施长度131米考虑,设置信号灯1组(含标杆、标牌)、电子警察1组、违停抓拍1组。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18.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4.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26万元,基本预备费30.97万元。其中:道路、管线、及附属工程(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工程)等投资412.83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信息管线费用5.29万元(含信息管线工程费用8%预备费)由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天宁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3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第四次调整的通知》(常天集办〔2023〕5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常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4XS001742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七、该工程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八、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406-320402-04-01-10857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