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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焦溪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4〕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焦溪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至环山路,西至舜河西路,南至舜溪南路,北至粮庄中路。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焦溪片区7个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整治面积303469平方米。具体如下:
1. 农村厕所整治2座,面积约70平方米。
2.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对焦溪片区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建设排污管网总长1009米,增设污水处理设施3套。
3. 农村村容村貌整治
(1)水系整治:对焦溪片区堵塞水系调整,恢复河道宽度,实施土方挖填约8000立方米,水土保持10000立方米。
(2)公共空间整治:建设休闲驿站1个,其中配套廊架150平方米,休憩座椅等家具1项。改造停车位223个,面积约5524平方米,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个,并实施标识标牌划线等长度约6328米。环境整治提升面积247220平方米。场地铺装面积50725平方米,其中慢行道贯通6000平方米、活动场地铺装500平方米、木栈道40平方米、堤顶路沥青44185平方米。
(3)保洁设施设置:设置垃圾回收设施30组。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861.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58.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2.57万元,基本预备费213.69万元,建设期利息86.0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406-320402-04-05-9050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