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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焦溪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4〕3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提高郑陆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焦溪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至环山路,西至舜河西路,南至舜溪南路,北至粮庄中路。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用地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焦溪片区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总面积303469平方米。其中:
(一)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面积247220平方米。
(二)场地铺装工程。实施50725平方米场地铺装。其中:慢行道贯通6000平方米、活动场地铺装500平方米、木栈道40平方米、堤顶路沥青44185平方米。
(三)配套工程。改造停车位223个,面积约5524平方米,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0个,更新智慧停车系统2套,实施标识标牌划线等长度约6328米,实施路灯(含广告牌)130盏。
(四)其他。实施土方挖填约8000立方米,实施水土保持10000立方米,配套实施廊架150平方米,完善配套果壳箱、休憩座椅等家具1项。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990.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8.75万元,基本预备费289.28万元,建设期利息85.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406-320402-04-05-90500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