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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清南路(中吴大道—夏凉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4〕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原则同意实施清南路(中大道—夏凉路)建设工程。
二、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拟建清南路北起中吴大道,南至规划夏凉路,总用地面积为4500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清南路,全长253.611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0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管线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1019.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1.1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35.58万元,预备费92.67万元。
其中道路、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配套工程等投资959.46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信息管道费用59.90万元(含给水、信息管道工程费用10%的预备费)由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天宁区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3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第四次调整的通知》,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集中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404-320402-04-05-25648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