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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季子躬耕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24〕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季子躬耕园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东至现状空地,西至新沟河,南至郑陆镇界,北至环山河。用地面积9047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21平方米(其中管理建筑90平方米,服务建筑631平方米);实施土方工程6805立方米,铺装1357平方米,道路675平方米,景观绿化6333平方米;配套垃圾桶8组、景观座椅4组、景观石2组、景观挡墙47.65米、标识标牌36套、廊架2组;景观亮化1项;市政配套1项(监控、给排水)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484.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54万元,基本预备费23.0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列支。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4XS0007424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311-320402-04-01-39657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