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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苏民养老〔2023〕35号)及《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常民养老〔2024〕12号)等有关规定,天宁区民政局对提交自评材料的养老机构的参评资格进行了审核,其中常州市天宁区同济老年公寓自愿将申请等级从二级调整为一级,现重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出。
联系电话:0519-69660706。联系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