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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4个方面34个问题和不足。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抓整改。6月12日,局主要领导在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巡察民政局反馈会议上作了表态发言,全面认领问题,提出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会后,局党组召开全局巡察反馈专题会议,强调全体机关同志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局党组第一时间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和局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在全局营造思想认识和整改行动相统一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抓落实。区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党员骨干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6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抓成效。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到亲自部署谋划,亲自参与整改,亲自跟踪督办,强化责任落实。7月15日,局党组会议听取关于《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确定了67条具体整改措施。针对拟定的整改举措,按照序时进度,逐一明确目标,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挂账销号”,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标记一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源头治理机制和常态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有效运用转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理论中心组学研交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
(1)整改三个月以来,局党组累计组织召开党组会5次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4次,局党支部累计以“三会一课”形式组织开展学习活动10次,分别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区委常委会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等内容学习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
(2)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7月4日,局党支部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将党纪学习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分别开展交流研讨。8月5日,局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同志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分管领导结合学习感悟并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2. 关于“学用结合不深不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要求不够到位,未结合区情民意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
(1)8月9日,组织各街道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分层分类学习交流及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
(2)7月19日,联合区相关部门出台《天宁区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网络负面舆情处置不及时,防范宗教迷信思想向老年群体渗透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根据区委对局领导班子的调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7月10日,对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并发文。7月15日上午,召开半年度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专题总结研讨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民政领域需要关注的新动向和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2)加强意识形态常态化监督检查,7月份养老机构“四不两直”督查5次,检查养老机构10家,对存在问题的金鼎、康乐2家机构责令整改。8月份结合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创建“回头看”工作,对19家养老机构老年群体宗教迷信活动情况同步开展检查,未发现异常。
4. 关于“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协同推进食品、医疗等安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联合卫健、市监等部门对养老机构食品药品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督查11次,检查机构18家,未发现异常。
5. 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讨论研究不深不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现象。”
(1)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到紧盯“三个节点”。紧盯端午、中秋节和办公会议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作风纪律督促提醒4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紧盯重点民生项目、重点改革项目等关键工作节点,带头深入一线督查指导3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紧盯审计巡察、群腐集中整治等关键过程节点,主动约谈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相关负责人5次,强化廉政提醒,改进工作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落实。
(2)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省审计、市委巡察下沉检查反馈整改、区委巡察整改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改为契机,整改三个月以来,局党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同志开展党风廉政方面日常约谈6人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6.关于“派驻监督不够充分。日常监督‘探头’作用发挥有差距,重大决策监督缺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足,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紧盯重点事,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组组长于7月15日和8月22日列席局党组会,及时关注局党组上会讨论的关于巡察整改方案、适老化改造招标等“三重一大”事宜,推进民主讨论和议事合规。
(2)紧盯重点人,重点关注监督派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落实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整治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2项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任务自查情况。
(3)紧盯重点岗位,结合区纪委监委立案线索,针对“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养老机构入住相关情况”“婚姻登记补办手续”问题线索,督促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相关科室全力配合纪委监委做好谈话和材料报送工作。
7.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廉政教育不够经常,风险排查不够深入。风险防控不够严实。有的以集体讨论规避公开采招、以直接续签代替公开采招。”问题的整改。
(1)6月17日,局党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局党支部书记面向支部党员对民政领域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剖析并作廉政提醒。7月4日,局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全市警示教育会议及区续会精神。7月以来,各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全面排查本部门本条线风险隐患,针对性落实防控举措,制定《天宁区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内部文件。
(2)进一步落实采购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中共常州市天宁
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实施办法》,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策。按照会议记录格式和要求,全程纪实党组会议,做到记录客观、规范、真实。
8. 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学风不实、作风漂浮现象时有发生。‘指尖上’‘口头上’‘报告上’的形式主义较为突出。‘重数轻质、重建轻服、重痕轻效’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党组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笔记开展自查,推进完善和改进记录情况,确保记录要素齐全、记录内容详实。
(2)整合民政工作QQ群、微信群,面向基层的民政工作群由原来的十多个整合为4个,有效减少了基层多头回复、多头上报情况。
(3)强化婚姻登记处窗口人员服务考核管理,调入1名在编人员专职负责队伍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将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与个人和部门评优评先挂钩。
9.关于“为基层减负作用不够明显。主动作为意识较差,日常工作一派了之。适老化改造、低保扩围、救济救助等工作不考虑基层实际,压派指标。过多依赖、干扰基层,随意要求‘填表报数’。”问题的整改。
(1)根据省市高质量考核口径和测算方法,研究制定考核细则,9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征求基层意见,并上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根据板块户籍老年人口数量,合理分配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征求意见后发布任务。
(2)主动担当作为,社会化绩效考核工作、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等工作由科室自主完成,未要求基层报送数据报表。对于各类平台和系统能够查询的数据由科室进行填报,减少基层重复报送数据。
10.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够完备。部分票据原始凭证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按照《收支业务管理办法》内控制度要求,强化落实日常财务规范,自巡察整改三个月以来,做到财务报销凭证附件材料齐全、报销手续完备、报销流程合规、报销单据正确。
11. 关于“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差旅费报销存在现金坐支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原库存现金已上交区财政局,截至目前无现金结余。严格实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管理,将资金风险应对措施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融入日常资金规范中,避免现金坐收坐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款项,防范潜在资金风险。
12. 关于“集体决策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够充分。有的‘应议未议’,有的‘提前定调’。”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充分认识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制度性,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召开党组会议5次,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讨论并记录决策议事过程,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13. 关于“干部任免流程不够严格。讨论研究不规范。任前公示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班子成员和人事管理负责同志分别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学习,熟悉掌握规定和流程要求等。
(2)8月下旬,按照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选拔任用流程,提拔选任3名机关科室中层副职,做好全程纪实台账。
14.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梯队建设不够合理。断档现象较为明显。干部轮岗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1)强化干部培养和选拔,在局机关“90后”中层断档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各科室“80后”、“70后”骨干力量,新提拔3名科室副职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补齐队伍建设短板。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积极争取申报招录2名公务员,从而优化人员结构,弥补年龄断层问题。
(2)机构改革后,局机关内设业务科室完成重新规划调整,结合人岗匹配度评价、干部递队建设和干部能力培养等要素,对局机关3名工作人员实行轮岗。
15. 关于“能力素质有所退化。干事创业激情不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培养提升较慢。有的得过且过、标准不高,有的力不从心、精力不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机构改革后,对区老龄办新调入1名领导干部和2名科员按照适岗度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能力优势作用。通过实行“老带新”培训模式,推动老同志做好传帮带,强化梯队培养,督促新同志和轮岗人员快速熟悉掌握岗位工作技能,提升综合能力。6月巡察反馈以来,局班子成员对机关3名老同志开展谈心谈话5次,关心老同志的思想工作状态和生活需求。8月,做好机关1名退休老同志的慰问关爱工作。9月初,局党组书记对新提拔3名机关科室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通过提要求、立标准、谈思路,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16. 关于“成果运用不够充分。对于巡察指出的养老服务中‘非直接服务性支出比重偏大’的问题转化运用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全面梳理2021-2024年以来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及养老服务工作政府购买事项,规范合理使用政府采购资金。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创建“回头看”采取专家评定方式,经费压降2万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也计划采取专家评定方式,目前该工作正在筹备中。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优化评分细则,细化产品清单。
17. 关于“整改成效不够明显。‘慈善超市建多用少、管理不善’的问题仍未解决。”问题的整改。
(1)8月份区民政局相关科室开展督查工作,落实目前现有慈善超市物资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全面清理过期物品以及非慈善物资。目前全区共有慈善超市12个,均已建立库存物品清单、出入库记录及捐赠情况,无过期、霉烂变质物品及非慈善物资,物品均堆放整齐。
(2)慈善超市作为基层慈善工作阵地为全区慈善工作起到了基础性作用,根据市慈善总会部署,2023年天宁区依托原有慈善超市建立了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慈善工作站,经请示市民政局,原有慈善超市转型为慈善工作站,但仍保留慈善超市名称,继续发挥慈善工作应有作用,现全区有慈善两级慈善工作站128个(其中包含12个慈善超市),各工作站利用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募捐活动,做好困难群众慈善捐助。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1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养老保障资源不够充分。养老服务机构点位布局不够均衡,养老助餐网络建设不够科学,养老服务内容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雕庄街道世纪大厦新建养老机构项目正在推进中。
(2)按照全龄段社区食堂品牌专班“1+7+N”体系,上半年新增社区食堂3家(郑陆镇万家汇、兰陵街道兰邻膳、红梅街道尚东店),社区助餐点2个(工人新村一社区、横塘社区)。
(3)针对微信聊天、预约挂号、健康扫码、手机支付、网约车出行等老年人常用生活场景,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培训8194人次。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持续推进雕庄街道新建养老机构项目。积极筹备并开展天宁区“敬老月”活动。
2. 关于“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养老机构日常照料服务专业化、人性化、精细化存在不足。硬件设施、护理水平参差不齐,入住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起草《天宁区养老机构监管办法》,细化住养老人档案、评估、照护等工作规范。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印发《侵害养老机构老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整改三个月以来,未收到涉及养老机构方面投诉。
(2)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第三方专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回头看”,完成第一轮审验工作。组织养老机构和助餐企业参加全市“营养餐”大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7月康平老年公寓关停,22名入住老人已妥善安置。目前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正在推进中。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年内推进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回头看”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3. 关于“居家养老保障不够精准。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存在服务不实、流于形式、质量不高等问题。‘适老化’改造存在‘照顾性’‘福利性’‘拼凑性’等现象。家庭养老照护服务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1)结合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清理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2021年以来援助服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六类异常工单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和稽核,对存在死亡后服务的异常工单和同一助老员在同一时间段对多名老人上门服务的违规工单进行追缴,实际追缴金额140859.71元。
(2)结合省市最新政策文件,开展2轮次的需求摸排工作。启动适老化改造招投标工作,9月已发布招标公告。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积极推进实施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摸排需求人数,确保符合政策且有需求的老人享受适老化改造,真正做到“一户一策”。
4. 关于“社会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会救助落实‘政策找人’机制不够到位,日常救助多以货币或者实物为主,临时救助可及性、时效性存在薄弱。”问题的整改。
(1)8月9日,组织各街道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并部署高温天气特殊困难群体排查走访和关爱工作。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之家及精神障碍康复站点阵地作用,今年以来,全区6家德康驿站累计开展活动42场,服务1223人,走访3669人次。全区7家儿童关爱之家,累计开展儿童关爱各类服务活动232场次,服务4500人次。持续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暖心护航动态监测项目,今年为13名分散特困人员安装动态监测设备,目前累计在线454人,已为7名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送医服务。
(2)今年以来,处理各类平台预警信息281条,根据预警信息,街道、社区及时上门走访核实,切实落实政策找人机制。今年以来新纳入低保人数83人,目前全区低保人数为1527人,同比去年年底增加1人。为3户7名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急难型临时救助,共救助30600元。临时救助累计29.7万,同比去年同期增加5.2万。局机关7、8月份开展社会救助与社会事务半年度督查工作,发现问题7个,均已完成整改反馈。
(3)稳妥有序推进全年度考核指标,今年新建1家德康驿站和1家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均已建设完成并运营。德康驿站走访任务已完成90%,低保扩围指标完成新增1人,各项保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进一步加大低保扩围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预警信息。妥善处理好信访矛盾突出问题。
5. 关于“惠民资金动态管理不够到位。尊老金存在错发多发情况。低保‘评估核查’不够精准。低保边缘对象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成尊老金发放的半年度定期核查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尊老金系统与“金民工程系统”数据接入的前期培训工作。因省级原定计划延后,接入工作暂未开展。
(2)制订并下发《关于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8月份已完成所有低保、低保边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入户核查工作,同时建立每月数据比对表,要求各板块认真落实。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尊老金方面,待省级计划确定后,做好尊老金系统数据接入工作,并做好平台定期比对,定期向板块反馈存疑信息。社会救助方面,待市经济核对中心统一时间节点下发数据后,开展下半年度线上比对核实工作。
6. 关于“残疾人福利保障质效不高。残疾人‘两补’存在错发多发情况。残疾人辅助器材配送安装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一、二季度线上核查工作,上半年核查存疑数据2102人,清退86人。
(2) 制订并下发《关于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建立每月数据比对表,推动督促各板块落实到位。
(3)各个康复辅具社区租赁站点目前已完成800名低收入人口康复辅具租赁工作,开展活动宣传7场次,8月份,区民政局通过电话抽查400名服务对象,反馈问题20条,已督促第三方完成整改。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持续做好每季度残疾人“两补”线上核查和每月数据比对工作。完善康复辅具租赁站点设备配置,同步做好检查督查工作。
7. 关于“社会事务改革不够深入。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力度不够。规范全区殡葬礼仪方面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全面摸清郑陆3处经营性公墓(陵园)和2处公益性公墓(陵园)的穴位底数和已安葬数量。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号)要求,已全部整改,今年以来未发现新建活人墓、超标墓。墓区规范上墙公布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
(2)全面推进全区殡葬礼仪方面工作,不断打造集中守灵中心,推进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对青龙龙福宫守灵中心开展督查,针对公益性、市场化有针对性开展监管,确保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开展守灵服务。将区级集中守灵中心(雕庄公益守灵中心)建设列入2024年省级民生实事,严格审批,规范推进建设流程,2024年十月底雕庄街道完成第三方招标,区民政局对守灵中心的运营合同、运营内容、运营管理、价格等方面予以备案。
(3)联合街道对兰陵非法殡葬服务点整治,8月下旬完成行政处罚案件立案,9月上旬,约谈当事人做调查笔录,并送达立案通知书。结合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全区养老机构违规设置殡葬设施,关停康乐颐养家园1处违规设置的临终关怀设施。
下一步举措:结合年度双随机计划抽查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针对非法殡葬点,根据信访投诉及日常检查,经核实后,做到发现一处,整改关停一处。
8. 关于“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不力。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不够到位,‘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仍然存在。公益创投规范性不高。2023年,获得扶持的22个创投项目有10个违规。”问题的整改。
(1)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参检率93.4%,向20家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已完成整改12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0家。明确行业协会商会收费“7个禁止”,部署开展自查自纠,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未发现问题。
(2)制定《第六届“融益天宁”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定》,举办公益创投培训班,明确资金使用要求。9月举办公益创投项目中期交流分享会,完成公益创投项目中期督导。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10月份完成公益创投项目结项评价和成果展示。
9. 关于“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薄弱。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墓地陵园防火安全存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6月举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组织安全宣讲和消防应急演练。7月关停康平老年公寓。8月组织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第三方专家联合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回头看”,完成第一轮审验工作。目前10家无证养老机构已关停2家,完成个体工商登记6家,整治中2家。
(2)全面检查墓区消防器械,对全部器械进行保养、更换到位。根据需要配置铁扫把、灭火蛋等消防设施。建设集中焚烧设施需要用地审批,目前已增设焚烧铁桶。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推进无证养老机构整治工作。完成集中焚烧设施提升改造。
10.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专项资金跟踪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草拟《适老化改造工作监管办法》《居家援助服务监管办法》,将资金纳入监管,规范开展居家援助服务和适老化改造项目。
(2)全面梳理2021-2024年以来社会救助、社会事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举一反三,推动专项资金跟踪管理更加规范。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对居家养老援助服务、适老化改造、德康驿站及儿童关爱之家等专项资金开展跟踪管理,检查资金使用闭环凭证,通过点位检查、系统平台检查台账等方式督查使用效果。
11. 关于“对提供购买服务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监管不力。购买服务‘滥化泛化’现象明显。日常监管缺失,存在服务不实、质效不高等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要求居家援助服务第三方监管平台在电话回访的基础上,增加对工单实时入户现场稽核。着重针对下半年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强化履约监管,在适老化改造过程中,明确制定督查方案,职能科室将联合财政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强化过程监管,职能科室根据服务内容,选取一定比例抽查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服务项目质效。
12. 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欠缺。合同签订不够严谨。个别工程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在适老化改造招投标环节中,规范制定招投标文件,逐级审核。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协议模板,并经法律顾问确认,目前正在招标公告中。在监管项目中要求第三方全流程参与监督审验,重点对老年人需求评估、方案设计、补贴申报等环节加强督查,职能科室、各板块同步开展抽查审验,形成各级各方共同参与的完备监管体系。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文书管理,通过逐级审验,规范服务协议签订、佐证资料归档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杜绝要素遗漏、材料缺失等问题。
13. 关于“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严。婚姻登记处档案电子化管理滞后。”问题的整改。
(1)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改造利用区老龄办调入后的1间办公用房,分区设立局机关档案室,专门用于存放各科室归档资料。
(2)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机关档案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各科室分别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档案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落实档案安全防范措施。
(3)今年以来,婚姻登记处累计办理登记服务2908对,目前已完成档案电子化录入2120对,力争10月份完成同步录入扫描工作。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按照机关文档归档要求,由各科室分别对历年归档资料进行系统地分类整理,编制存放。加强婚姻登记处档案电子化管理,推进婚姻登记历史电子档案录入上传工作,确保查询及时、便民利民。
14. 关于“班子整体合力不强。大局意识不强,班子凝聚力、执行力有所欠缺。推进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联合监管服务不多、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4年6月3日,经报天宁区委批准,在新提拔1名90后班子成员、班子结构和梯次得到优化的基础上,对班子分工进行优化调整,做到科学合理,统筹安排,推动班子工作合力和工作效能得到强化。
(2)推动1家区级中央厨房项目建设,协调区中央厨房施
工许可证申办工作,8月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目前,地面和排水工程均在施工中。
(3)依托网格化、大数据核查,今年以来智慧大救助平台推送医疗数据预警数据47条、残疾预警数据7条、死亡预警数据129条。组织跨部门联合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察检查7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86处,均已整改。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加强对实施推进重点项目的调研论证,经充分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后,年内落实推进1家区级中央厨房建设工作。持续推动线上数据共享,落实线下主动发现机制,推动民政救助及时核查、及时帮扶、及时监管。联合市监、消防、卫健、板块、基层村(社区)等部门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察检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能力。
15. 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虚化弱化边缘化’情况。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融益天宁’党建项目过度依赖牵头社会组织运行。”问题的整改。
(1)扎实推进党组、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先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研讨,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学习、同研究、同部署,9月14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全面梳理开展情况和总结经验启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纵深发展。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整改三个月来,机关党支部累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9次和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加强对“融益天宁”党建项目的全过程指导。职能科室参与项目策划和组织实施,对培训内容和宣传报道进行审核把关。目前已举办党建课堂3场、红色基地参访1次。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研究,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和载体,培塑“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激发党员先锋活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16.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党建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建有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按照计划推进完成2个街道(青龙、红梅街道)及3个村社区(董墅村、翠南、菱溪社区)“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建设。同步对其他4个镇、街道级和4个村、社区级“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进行提档升级,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工作内涵和服务效应。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11月完成天宁街道“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建设。
17.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组织生活会一团和气。”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6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逐一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下一步整改方向。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要求按时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谈话,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按照机构改革后区民政局划转职能设置,对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天宁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涉及社工部的3项问题,经3个月集中整改,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基层社会多元共治不够有力。“五社联动”治理成效不够明显。社区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激活和利用社会慈善资源不够充分。解决村(社区)干部队伍薄弱、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的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1)持续推进全省“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与高校、社工机构合作推进“社区主理人”合作项目,形成特色案例10个,建成“社区主理人”共创基地。
(2)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7月发布招聘简章,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0名。
(3)分层分类开展社工队伍能力提升和业务培训,指导板块开展“郑成长”“有点益思”“茶言悦社”等特色培训项目。8月会同区委政法委共同举办全区全科社工(网格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持续推进“五社联动”试点工作,以社区内发展基础较好的“五社”要素为切入点,引领带动其他要素渐次参与,逐步扩大联动范围,形成各具特色的联动模式,撬动辖区内的人、财、物、组织等各类资源“各尽其能、各显其用”,打造“社区主理人”参与式互动阵地。
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基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方面的探索实践,深化四级议事体系等微自治创新,申报常州市平安法治和谐村(居)规范化建设点位4个。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举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促使城乡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开展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形成规范化建设指引。
3. 关于“指导党支部下级组织不够到位。社会组织党建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灵活开展“三会一课”教育,社会组织党支部采取联合社区党委党员教育或单独组织的形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下发社会组织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任务清单,指导社会组织党支部对照任务清单开展党纪学习。6月以来已开展“三会一课”教育30次,党纪学习7次。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梳理和完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及下属党组织的架构建制,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员排查力度和发展进度,加强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和其他先进地区的交流,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成果,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
(一)紧盯抓牢整改后续文章。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
(二)着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抓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和队伍建设中,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和整改成果长效化,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三)强化督促检查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问责,坚决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