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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黄红鑫、庄志萍、金雪娟、杨小九、姚小红、庄荣娣、常顺海、董月萍、刘平、顾永文、王新凤、钱小平、曹明芽、沈国泽、周雅云、徐芳兰、刘玉芳、王如年、储小花、周秋英、彭解平、吴琴妹、李铭德、耿瑞忠、潘明玉、朱瑾、林洪明、袁小楠、吴威岗、顾美英、赵国银、周建南、王建大、朱亚琴、宋有妹共35人符合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8月27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