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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作为重要的淡水资源与生态调节因子,承担着农业灌溉、工业生产、生活供水的功能,并维持湿地生态平衡与地表水体补给,过度开采地下水会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为深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天宁区于2025年7月至9月开展洗车等行业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地下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取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合法获得取水权,规范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严格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按期缴纳水资源税。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得取用地下水。
二、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纳入规范管理,无证取水单位或个人应自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封填地下水取水工程。对于检查发现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未规范安装计量设施等问题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三、本次综合整治以全面规范地下水取用为目的,请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依法合规。近期,有关工作人员将上门宣传并收集相关情况,请积极主动配合。8月起,我们将组织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对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