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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局发证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审查,现将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受理部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19-69661111
附件:2023年下半年医疗机构校验结果公示.xlsx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