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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常州市天宁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重要一年。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扣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市“532”发展战略和区“3511”工作部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更好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示范带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责任使命、锚定“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发展定位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天宁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法治支撑和服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新发展
1.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全区机构改革,调整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建、管、用“三位一体”整合数据管理和服务职责,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一体谋划推进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扎实推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清单调整程序,及时更新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做好权责清单与各类目录清单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区委编办,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等)
2.夯实护航重点产业体系的法治保障。聚焦我区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重点产业链,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创新政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贯彻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损害赔偿全链条制度体系,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发展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突出科技创新供给能力,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模式。围绕我区重点产业体系,深入开展“法企同行”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在“产业强链”中的作用。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效发挥消费引擎作用,促进新型消费和新质生产力形成良性循环。(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营商环境法治效能。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对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推动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探索建立职业投诉举报联合规制机制,引导相对人依法行使投诉举报和司法救济权利,规范基层执法人员处置职业投诉举报行为。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一网通办”运行质效,丰富“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场景,完善“畅通办”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织密“15分钟政务便民服务圈”,强化“政企通”推广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扎实推进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更新适用。健全完善国有大中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动法治民企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指引。(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国资办、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涉外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条例》,推广运用常州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深化涉外法治服务,拓展涉外公证业务覆盖和服务内涵,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指导。协调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常州市仲裁委)服务力量,为解决国际经贸纠纷提供平台。开展领事保护知识宣传周活动,积极为天宁区“走出去”人员和企业提供预防性领事保护和协助服务,协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长三角区域法治协作。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协作。推动形成更多实用性、示范性的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广应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远程虚拟窗口,促进长三角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等标准规范形成。推动建立证明事项跨区域互认共享机制。(责任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6.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出台《常州市天宁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和工作要求。落实《常州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和日常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使用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各行政执法机关)
7.全面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保留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7个领域之外的其他行政执法队伍一律不再保留。进一步健全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一步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厘清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实施清单管理。(牵头部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8.依法稳慎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四个领域开展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适时扩大推行领域,帮助企业提高合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企业行政合规管理评估制度,鼓励支持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和履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天宁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三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天宁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
三、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开展
9.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指导和监督,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依法全部公开。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五项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刚性约束。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0.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梳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研究建立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向镇(街道)有效延伸。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抓好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标准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1.有效形成法治政府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围绕规划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聚焦财会监督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检查,探索实施联合惩戒,加强统计信用建设。(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数据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2.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全面提升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增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保障群众申请复议权。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行“繁简分流”,疑难复杂案件落实听证、实地调查、复议委员会案审程序,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提升听证效果。加强行政复议文书履行监督,及时公开、抄告行政复议决定,提升工作质效。参加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3.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持续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优化矛盾纠纷导流机制、承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优化行政调解工作,按要求建设行政争议调处平台并有效发挥作用。健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应诉效果。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围绕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打造信访工作法治化样板。(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依法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稳妥化解房地产、金融、地方债务等领域风险。持续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聚焦消防、交通运输、自建房、群租房、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清零。(责任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消防救援大队、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三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政府建设获得感。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建设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风热线机制。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进一步拓展12345热线运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普法效能,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区科技局、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数据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三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6.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抓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落实。完善述法工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开展现场述法,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教师队伍法治教育培训。(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7.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强基导向,推动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对基层依法行政开展经常性的指导督促,积极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参照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督察纳入区委巡察,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提升年度报告质效。(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18.大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加强政务云建设管理,有力提升政务外网管理效能。优化升级区级公共数据平台,加快建设公共服务统一电子印章服务平台。全面落实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依托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升级打造“龙城法服”公共法律服务移动平台2.0版本,协调推动法律服务融入“政企通”平台,让各类企业平等享受法治红利。(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法治指标。健全激励机制,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法治评优评先重要参考。开展跟踪监测,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调研指导,推动有序落实。(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以上任务举措均需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协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