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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宁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守护好太湖生态,加强太湖保护和治理,是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城市的重大任务。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的殷殷嘱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一轮太湖治理的决策部署,更加精准推进天宁区太湖治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太湖治理目标任务,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生态向好”的基本要求,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补齐基础能力短板,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天宁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扣太湖生态湖功能定位,加快建立健全天宁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把握全区水生态环境改善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破解污染物总量大于环境容量问题,聚焦氮磷短板,推进控源减污、生态扩容、科学调配、精准防控,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更高标准,实施一批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性工程。
标本兼顾,统筹推进。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并举,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增强生态功能。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机制改革,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转变治理方式,推动水环境治理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落地落实,探索水环境治理新举措,持续打好太湖综合整治攻坚战。
(三)总体目标。
1.水质目标。
到2023年,地表水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达100%和100%,省考断面优Ⅱ比例达50%,市考以上断面消除劣V类。
到2024年,地表水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保持100%,省考断面优Ⅱ比例保持50%以上,市考以上断面水质稳步提升。
到2025年,地表水省考、市考断面全部稳定达到Ⅲ类,省考断面优Ⅱ比例争取达100%,水质稳中有升。
到2030年,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数进一步提高。
展望2035年,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2.工作目标。
2023年,开工建设郑陆污水厂二期2万吨/日,一期1万吨/日提标改造项目,新改建市政污水管网4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完成47家涉磷企业整治;完成24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基本完成骨干河道一级支浜消劣整治任务。
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全区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完成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
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建成1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涉磷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实施涉磷企业清单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磷账本”“磷清单”制度。按照“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编制“一企一策”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整改销号制度。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推进总磷在线监控能力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9家重点涉磷企业在线监控建设及联网工作。依法有序实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印染、化学原料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新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达到100%。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制度,2024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技术,推动废水资源化利用。
2.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大力度推动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到2025年,减少化工企业3家以上。开展印染行业整治综合提升,2025年底,全区印染行业污染排放总量下降30%;完成下达企业兼并重组或提升改造任务。开展涂料行业整治提升,推进涂料企业集聚发展、涂料产业绿色发展,到2024年底,启动涂料企业集聚区主体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现有涂料企业集聚重组或淘汰关闭。推进高端铸造项目建设,2024年推进1家高端铸造项目,关停退出企业1家,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企业5家。开展工业片区治理和更新,2025年完成5个工业片区(集聚区)更新改造。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
3.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持续深化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行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2023年,全面开展工业片区(集聚区)管网排查检测,规范工业企业雨污管网收集系统,全面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严禁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雨水收集系统。2025年底前完成5个工业片区(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更新。深入排查村级小、散工业企业和建设工地的排水接管情况,重点解决雨污不分、管网破损等问题。
(二)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4.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引领高价值的特色生态农产品发展,打造太湖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水平。
5.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7。推广养殖企业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促进节水减排。
6.加强农田退水治理。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3%,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2.5%。推进直播稻改机插秧,到2023年底,国省考断面等水敏感区域完成50%的直播稻转机插秧。全面排查农田退水排口,建立管理名录,明确责任主体。
7.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科力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推进秸秆肥料化。充分利用秸秆离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区秸秆离田率达到20%,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
8.加快推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整治。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水产养殖清洁化生产工艺和方式。全面摸排5亩以上池塘养殖的面积、种类、污染物排放等底数,2023年底前,建立区域池塘养殖污染排放档案。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测监控,对养殖尾水排放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底前完成24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9.巩固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达标排放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对粪污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落实地方政府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推进粪污就地收集处理就近还田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模式。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依法查处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等违规行为。依托镇(街道)将规下养殖户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养殖粪污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到2023年底前,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治理率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10.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建设。以乡村片区为单元、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促进乡村片区整治更新,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到2025年,以横沟、舜南、查家、粮庄桥为核心,建成1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
11.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整治及监管维护。2023年底前,以区为单元,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到2025年,彻底剿灭农村黑臭水体。积极谋划新一轮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12.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到2025年,新增6个村庄整治任务。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到2025年底,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30座。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动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郑陆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三)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3.持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持续开展城市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核算管理工作。2023年底前,按照2028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排定管网建设计划。“一厂一策”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浓度达到260mg/L。稳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加快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实施雨污管网混错接、漏接整治和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消除城市建成区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完成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到2023年底,建成区75%以上面积完成“达标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区80%以上面积完成“达标区”建设。
14.协同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此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核算工作。全面开展乡镇污水系统问题排查,编制“一镇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含工作计划),2023年底前完成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市住建局技术审查。以区为单元,按照“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技术路线,统筹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应确保与配套管网同步规划、建设、投运。加快改造生态处理和简易式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4年,完成郑陆污水厂二期2万吨/日、一期1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加大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力度,完善镇区污水管网,加强新建管网与存量管网、市政管网和小区管网的合理连接,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2023年新建郑陆污水管网4公里,2024年新改建生活污水管网6.1公里,到2025年郑陆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每年提高5%以上,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50mg/L。推进污水处理厂净化型生态缓冲区建设。
15.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梳理调查,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对位于重点断面汇水区、劣V类支浜沿线区域的村庄,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施优先治理。2023年12月底前,确定治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方案。开展现有设施运行情况排查,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等非正常运行的设施制定改造方案,有序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监管,推动整县制专业化运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到2025年,新增治理行政村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16.推进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023年8月底前,完成纳管工业企业排查和废水分质处理调查评估工作。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分尽分。大力推进印染、化工等行业直排企业废水深度处理。2024年完成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扩建项目尾水湿地工程。
(四)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7.强化骨干河道及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配合推进苏南运河、北塘河、采菱港等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及重点支流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配合编制苏南运河常州段达标提升方案。
18.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太湖流域现有排污口整治,实施排污口长效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县乡河道排污口排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同意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的违法行为。
19.开展支流支浜消劣专项整治。针对水质劣Ⅴ类的支流支浜,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天宁区41条劣V类支流支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9条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任务。2024-2025年,持续深化支流支浜整治措施,加强长效管护,确保消劣支浜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水体消劣提质工作,加强水体汇水范围内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不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20.开展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加强水系沟通,按照河道管理权限,2023年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逐步形成上蓄下引、河湖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节的水网体系。推进农村河道轮浚建设,清淤总量约15万方。推进问题“小微水体”整治,2025年前,完成13个“小微水体”整治提升任务;完善村级“河长制”,加强“小微水体”长效管理,实施动态清零。
(五)开展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专项行动。
21.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2.构建有机废弃物绿色低碳循环机制。以无害化处理为底线,以资源化利用为目标,以实现低碳减排、有机循环为手段,形成多元化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做到厨余(餐厨)、市政污泥等有机废弃物应收尽收,全周期管理,创新完善资源化转化技术及产品的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和园林废弃物等以协同利用为主要方向,能用尽用;畜禽粪污、河湖淤泥、渔塘底泥、水葫芦、水花生、尾菜、果树枝条等其他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科学处理、利用。
23.加快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引导城区生活垃圾向“四分类”转变,到2025年,建成区所有居民小区建成“四分类”达标小区。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厨余废弃物分类收集水平,收运范围向中心城区以外和乡镇延伸,最大限度做到应收尽收,因地制宜确定、优化收运模式,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制度。优化提升园林绿化废弃物“减-收-运-储”体系,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提升水葫芦、水花生打捞收集能力,强化主动拦截、就地打捞,逐步形成机械化打捞能力,到2025年,交界断面、重点水域水葫芦、水花生打捞率达100%。
24.完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贸市场、农村易腐垃圾小型处理设施,到2025年,郑陆镇实现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厨余(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积极推进河道淤泥、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
25.完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支撑体系。推进建立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产品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收集处理循环利用及市场化运用等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完善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化定价机制。到2025年,全面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形成管理体制协同高效、处理利用技术先进、市场化运营渠道畅通的循环利用体系。
(六)开展水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6.强化水量调度。在控源截污、节水优先的前提下,结合区域用水需求和雨水情,配合市水利局科学调引骨干河道水资源,补充区域水资源量,提高区域河网水环境容量,合理分配重要河湖水量,满足生活、生产等用水需求。
27.合理调控河道水位。通过有序引排,满足重要河道生态流量(水位)管控需求,改善城区河道的生态流量和水环境容量,加快河网水体流动,提升水环境容量,保障水生态安全。
28.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结合区域防洪和水资源配置需求,协调推进建立新沟河常态化联动调度机制。
(七)开展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9.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对全区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农污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放量及进出口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动态预警和监管调度,配合上级部门初步建成运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数字监管平台。2024年底,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全面建立。
30.完善监测体系。强化区域水资源监测与管控,2023年,配合完成主要排涝闸站调度视频监控。完善污染物通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补齐关键断面氮磷污染物通量自动监测站,完成26条河道一级支浜水质自动监测项目。配合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建成1个市级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加快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农村地区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水产养殖和农田退水监测,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环境“一张网”,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探索在化工园区(集中区)或畜禽水产养殖场及敏感水体探索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
31.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整治、区域互查执法。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数据执法水平,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联合办案。加强对涉磷企业以及涉酚、氟等特征污染物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到2024年底,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监测、统计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污许可质量提升和清单式执法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要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号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难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太湖治理工作责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督办。各镇、街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太湖治理工作作为督查重点,提高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配套制定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七大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工。完善“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机制,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区太湖综合治理指挥部和区相关牵头部门加强日常督查推进。加强河长制、河长考核评估,定期对河道水质及其河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区域劣Ⅴ类河道河长进行公开通报。对太湖治理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问责。
(三)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逐条对照法律条款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根据《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规范河道管理。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把握政策机遇和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申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优先支持太湖治理项目。各级财政加大对太湖治理任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支持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参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不懈提升社会动员能力,通过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合力、推动事业发展。加大太湖治理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大力培育、发掘和宣传治太工作中涌现的不畏艰苦、敢打敢拼的铁军典型,不断提升媒体素养和舆论传播专业化能力。
附件:2023-2025年太湖治理重点工程及投资汇总表
附件
2023-2025年太湖治理重点工程及投资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项目数(个)
总投资(万元)
1
涉磷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10
16940
2
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4
5808
3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89310
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7
48803
5
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专项行动
2585
6
水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329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行动
2480
总计
40
167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