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沈月芬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戴留春、管黎芳、吴新峰、金明杰、黄新江、王留洪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和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汇报,决定将关于接受陈一锋等同志辞去区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所作的关于补选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说明,决定将关于补选区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提请任命李锐等同志职务的说明,决定将上述人事任职事项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天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说明,决定将《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说明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天宁区区级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汇报,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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