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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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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同生物医药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谱同生物医药稳定同位素标记研发服务中心
天宁区黑牡丹科技园33幢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838平方米,购置相关检测设备数台(套),形成年研发100余种稳定同位素化合物标记技术的研发能力,以及为临床诊断、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检验检测部门提供稳定同位素标记服务以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衍生的各类技术研发服务(不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制纯浓水、器具使用前清洗水(不含氮磷和重金属等污染物质)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检测实验完成后的实验废液和实验器皿的4道清洗废水均作为危废处置。
2、废气:研发区1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通风橱(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研发区2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管道)吸风收集与研发区3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由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未捕捉到的部分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应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
①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废气处理风机相对集中,并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一隅,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及距离的衰减。
②废气处理风机底座设置减震垫等措施。
③设备布置时,考虑与其配用的噪声控制专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空间。
④选用噪声较低、振动较小的废气处理风机;在废气处理风机选择时,应收集和比较同类型设备的噪声指标: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从设备选型开始要求供货商提供符合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沾染一次性器具、废沾染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沾染抹布、废拖把,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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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6966106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