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常州市奥普德塑业有限公司
年产3500吨塑料软管项目
天宁区郑陆镇三河口东塘路5号
江苏金易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数台(套),形成年产3500吨塑料软管的生产能力(不涉及塑料造粒)。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郑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搅拌、改性挤出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油雾废气、氯化氢、氯乙烯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水喷淋(含除雾装置)+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经合理规划布局、减振、绿化和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油、废油雾过滤网暂存至危废仓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2
江苏瑞璞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检测实验室
天宁区郑陆镇花园村委周塘桥120号
江苏冠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500平方米,购置相关检测设备数台(套),形成年检测水样本5000份、气样本30000份、噪声1200份的检测能力(不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1、废水:生活污水接入常州郑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试剂配制、样品预处理及气体样品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检测分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并经1套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1)排放。通风橱、检测过程中未捕集的废气以及实验器具清洗过程部分残留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不易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配套风机)经消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包括沾染样品及试剂的劳保用品、一次性实验用品及废试剂包装等,HW49其他废物,900-047-49)0.2t/a、实验室废液(包括液态检测样品、废配制试剂、清洗废液等,HW49其他废物,900-047-49)12t/a、过期试剂(HW49其他废物,900-047-49)0.01t/a、喷淋废液(HW49其他废物,900-047-49)0.3t/a、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0.6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限
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常州市天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6966106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