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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各银行保险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加大和优化金融供给助力我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通知》(苏银保监发〔2023〕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岗留工提振消费助力经济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常政办发〔2023〕4号)落地见效,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地方发展、支持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全面助力我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现提出以下金融政策措施。
一、扩大实体经济金融供给。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丰富产品供给、优化金融服务,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融资需求,力争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2000亿元、新增制造业贷款不低于350亿元。充分发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依托企业征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投放力度,力争全年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注册企业8万户、普惠金融业务在线贷款余额达650亿元。督促各金融机构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金融资源有效投入实体经济,严禁资金违规空转。
二、积极助力消费提质扩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投放,加大消费类综合金融服务减费让利力度,提高居民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引导保险公司结合消费场景提供更多个性化保险保障服务,推广旅行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险种。鼓励融资租赁企业要加强与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租赁业务,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多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消费节”等活动,优化文体、娱乐和旅游等场景的消费金融服务,促进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积极探索新市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农村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三、加大重大项目融资保障。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新能源之都”建设,积极助力实现新能源“两个万亿”目标,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积极扩大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市的运用规模。聚焦“532”发展战略、“两湖”创新区建设,及时跟进省、市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强化对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融资保障。组织金融顾问逐一走访并定制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着力发挥重大项目在经济发展中压舱石作用。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形式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建设。
四、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贸易金融产品,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外贸领域数字化转型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金融支持。巩固“银保融合保驾护航 共助外贸保稳提质”金融服务专项活动成果,加强中小外贸企业金融对接和动态管理,通过再对接和回头看,持续跟踪服务,支持外贸企业稳订单、稳市场、稳供应链。支持“苏贸贷”合作银行加大推广力度,提升外贸企业融资能力。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扩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覆盖面,针对性降低中小微企业投保成本,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优化理赔追偿服务措施。
五、发挥金融政策合力。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奖补、贴息、分险、增信等措施,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规模。用足用好“创新贷”“智改数转数字贷”等信保基金产品,为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信用贷款。积极推广“常信贷”“常农贷”等征信促融产品,不断提升中小企业贷款尤其是信用贷款的可获得性,切实将政策红利传导至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绩效开展激励评价,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作用,强化结果运用。
六、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含电影)、交通物流、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前期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尽快恢复供给能力。推动银行机构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整体推进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工作,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占比,全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低于350亿元。对江南农商行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在6月底前,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持续推进“常个贷”业务,推广纯信用、纯线上、随借随还类融资产品,提高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质效,优化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民增收和乡村建设。
七、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部政策优惠、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充分体现到贷款定价上,严格落实减费让利政策,积极推出特色减费让利举措,对中小微企业相关收费“能减尽减”,努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地方金融组织结合行业特色,对市场主体给予降费减息或增加贷款、融租、担保额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等市场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增产增效,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政策性转贷支持。
八、精准帮扶企业纾困发展。发挥全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债委会和市场主体积极履行债务风险化解职责,对符合融资会诊帮扶要求的大型民营企业,按照 “一企一策”原则,研究会商纾困化解方案。引导银行机构落实好“金融16条”等房地产金融政策,支持房企贷款合理展期,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保交楼”相关工作。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优质房地产企业并购、优质建筑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风险状况的监测和防控,继续常态化推进风险防控“大排查、大处置、大提升”行动,前瞻应对信用风险反弹压力,准确开展风险分类,充分计提拨备。加快各类存量风险化解处置,确保全年不良贷款率继续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九、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信保业务,积极承保新能源汽车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扩大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常州市惠民保”覆盖范围,为更多居民提供高额医疗费用风险保障。保险机构持续提升全市农业保险深度、密度,提高产粮大县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动向更多非产粮大县覆盖,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拓宽相关行业产业保险保障渠道,不断优化保险服务,积极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十、做好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在全市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增量扩面、场景持续创新、生态不断完善。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交通出行、普惠保障、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覆盖面,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钱包数量、应用场景、交易规模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加快首创性示范性应用场景探索和建设,持续开展宣传推广运用。
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