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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常天委干〔2023〕105号、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周栋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剑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局长、常州市天宁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周碧莲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小利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局长、常州市天宁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丽燕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文物局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亚媛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刁正久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强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郑陆分局局长职务;
许莲清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聪同志任江苏常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路忠华同志任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局长;
杨涛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郑陆分局局长,免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兰陵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方静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琪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栾晓军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许术易同志常州市天宁区文物局局长职务;
免去汤国忠同志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明芳同志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树鼎同志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