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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有意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程序办法
(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普通高级中学负责在高考结束后5日内,组织有报考军队院校意愿的毕业生填写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
(二)报送考核对象名单。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当于6月15日前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附件1)和政治考核表(附件2)报送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相关表格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
(三)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方法,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政治考核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的核查,并共同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作出政治考核结论。其中,军队院校招收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专业的政治考核对象还应当按照政治考核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组织走访调查。
政治考核具体实施由考核对象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和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实现实表现情况,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
(四)反馈政治考核情况。县(市、区)兵役机关将政治考核情况,在招生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展开前,逐级上报至省军区。
三、有关要求
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政策性、敏感性强。政治考核是军队院校招生第一道关口,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密切协作,确保军校招生政治考核按时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中学和省军区系统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1.政治考核对象名单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附件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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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an.baidu.com/s/1BHM9DK2QtqkcEKWXuxzvfg?pwd=j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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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采用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字样为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居中。表中正文字体均为小4号仿宋_GB2312体字,“拟报考军队院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字样为黑体字。表中文字一律使用汉字简化字,表中年、月、日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此表涉及本人情况部分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可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打印或手工填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可以打印或粘贴。手工填写的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工整。
三、“户籍所在地”指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填写至乡(镇、街道),“高考报名所在地”填写至县(市、区)。
四、“本人主要经历”栏,从上小学时填写。
五、填写栏中列明“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的,先在相应内容后的“□”内划“√”,有此类情况的详细填写,无此类情况的本栏内容不填写。
六、“本人受奖惩情况”栏,除填写有关奖励表彰情况外,也应如实填写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情况。
七、“本人出国(境)情况”栏,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出国(境)情况。所到国家(地区)应填写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括过境的国家(地区);事由主要包括求学、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以及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八、“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共同生活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九、“本人及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栏,本人、家庭成员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按照“移居国(境)外”情形填写;“备注”处填写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变化,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自愿申请被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等。
十、“初步政治考核意见”栏,由其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现实表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政治考核结论”栏,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