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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区坚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提升信访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地开花,不断谱写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坚持以《条例》为遵循,积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组织全覆盖学习培训。区及镇(街道)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在4月底组织全区信访干部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开展信访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开展全场景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今年5月在全区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落实全方位监督指导。全区将学习《条例》纳入考核、联合督查的重点事项,今年多次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坚持以《条例》为引领,持续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周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强化联席会议协调。深化基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会商会办等工作机制,对重点事项实行多部门会商会办。强化信访部门推动。加强信访部门和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三道基层服务一线”工作,加大对基层信访业务工作的指导,每月对各板块、重点职能部门信访工作进行通报。
坚持以《条例》为约束,着力提升优质高效信访服务
聚焦群众满意马上办。纵深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建设,规范运行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推动信访业务标准化、精细化。着眼及时就地提速办。深化让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健全首接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实现快速办、立马办。强化依法分类处理办。健全涉法涉诉、城乡建设、物业纠纷等重点信访事项处理机制,通过法定途径尽快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