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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涉水法律法规落地见效,9月19日,天宁区召开五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天宁区水利局、天宁区人民法院、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天宁分局、天宁区司法局、郑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共同参加。
会议认真学习了《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为全面高效履职提出各自的目标定位和方法举措。郑陆综合执法局介绍了已办结的“查处加油站非法取用地下水”案件和正在办理的“北塘河淤泥堆放”案件的相关情况,各部门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并对办案流程、法律条款引用、“首违不罚”适用条件和以案促改成果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郑陆综合执法局表示此次交流内容丰富,受益匪浅,今后将立足实际、对标学习,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将交流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着力破解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下一步天宁区将以深化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锚定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增强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持续开展河湖、水资源专项巡查,实实在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以更全面、更深入、更有效的执法协作,推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三是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挖掘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努力实现专项行动效果最大化,把专项执法行动过程变成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保护生态的过程。